近日,市减灾办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海口气象局等部门对我市12月份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了会商研判,研判情况及防范建议如下:
  一、12月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
  PART 01
  12月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2023年12月,我市各地平均气温略偏高,月雨量以偏多为主。降雨方面,主要降水时段:上旬前期、中旬中后期、下旬后期。月雨量40.0~55.0毫米;气温方面,月平均气温19.5~20.5℃,月极端最低气温9.0~11.0℃,极端最低气温主要出现在下旬后期。
  PART 02
  水旱灾害风险

  预计12月份,我市发生城区洪涝灾害、山洪灾害预计为一般等级,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预计为IV~Ⅲ级,等级较低,不易发生全局性的危险性洪涝灾害,主城区受短历时强降雨影响部分区域和路段会造成积水。
  PART 03
  森林火险

  预计2023年12月份,我市主要为阴天和雨天,森林火险等级为二级,不易发森林火灾。
  PART 04
  农业灾害风险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12月份气温偏高,月雨量以偏多为主,冷空气带来的低温和降雨,将对我市蔬菜种植、畜禽养殖及水上渔船出带来不利影响。
  PART 05
  地质灾害风险

  预计2023年12月份,我市地质灾害险情暴发程度较低,主要灾种为崩塌。
  二、综合风险分析情况
  (一)关注冷空气和强降雨天气。注意防范冷空气影响过程中的低温带来的不利影响和降雨时段对交通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注农业生产。强降雨天气期间,要加强对蔬菜大棚、畜禽栏舍、休闲农业等农业设施进行加固,做好设施周边排水沟渠清理,防止出现内涝;及时对可上市的蔬菜等农作物开展抢收抢种,降低农业损失。低温天气期间,要组织指导做好农作物防寒抗冻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养殖防寒防护工作。
  三、防范重点及建议
  (一)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重点针对强降雨、雷电、大风等高影响天气进行监测分析,强化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多部门会商研判,结合实时雨情、水位等监测,做好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通报预测预报结果,做好抢险技术保障。
  (二)加强农业生产防范工作。渔业渔船方面,农业部门要督促各区加强渔船管控,在出海作业过程中,注意低温影响,严加防范应对,确保海上作业安全;种植业方面,要组织做好蔬菜大棚提前加固,疏通沟渠,做好田间排涝准备,防止田间积水和受淹,及时抢收可上市的蔬菜,减少灾害损失。同时,组织指导做好低温天气对农作物带来的病虫害;畜牧业方面,要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畜禽养殖防寒防护,对畜禽栏舍做好保温措施。
  (三)加大森林防火防范预警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密防范应对,坚决遏制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进一步加强防控力度和应急处置,迅速将力量下沉,关口前移、措施前置,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水平。
  (四)做好水旱隐患排查工作。水务部门要督促指导全市水务系统从业单位落实防范强降雨、山洪灾害、城市易涝点、在建项目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加强水务设施检查巡查力度,加强中小型水库、堤防、泵站、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在建水务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巡查检查频次,强化对重要部位、重点水域、重大工程的检查力度,把人员安全、工程安全、生产安全、防溺水等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大地质灾害巡查预警工作。资规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减存量”治理工作,确保点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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