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评审等程序,拟确定海口市制药厂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存在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承诺内容不实等情形,可进行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98-68723816,我局经核实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资格。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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