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22日,我局在海口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因先前发布的公告达不到我局工作需要,现从原来选聘法律顾问调整为选聘律师事务所,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应急管理局购买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由该律师事务所指定1名执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每周到局坐班半天现场办公,法律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服务费用6万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为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提供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招标采购文件、合同协议文本等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加相关会议,为会议审议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项目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协议;
  (六)参与安全生产立法研究相关工作;
  (七)参与咨询投诉事项、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法律服务工作要求
  (一)遵守保密制度,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不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二)不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三)不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从事商业活动以及与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活动;
  (四)不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我局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五)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资格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法律服务人员和专业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5.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要熟悉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等领域法律法规;
  6.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参考格式见附件,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二)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获得的荣誉和成果;
  (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律师事务所三年内未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材料。
  六、提交材料方式
  凡有意参与者,请6月5日下午17:00前提交以上资料纸质版一套,按顺序排列装订后密封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处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53室,邮编:570135)。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寄达,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68723816。
  七、确定方式
  对照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进行核选,对符合条件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研判后择优确定。
  附件: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

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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