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博鳌亚洲论坛、首届消博会、“五一”、“七一”建党百年、中秋、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期和高温、强对流、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部署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和年底防风险、降事故攻坚行动,全面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0年、2019年同期相比均“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1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为准)51起,死亡47人,与2020年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3.8%、2.1%;与2019年同比减少20起、4人,分别下降28.2%、7.8%。


  (二)12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2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7起、7人,均上升700%;与2019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上升33.3%;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11.1%。


  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全年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15起,死亡13人(其中涉及装饰装修5起、死亡4人)。与2020年同比增加3起、1人,分别上升25%、8.3%;与2019年同比增加5起、4人,分别上升50%、44.4%。该15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起重伤害(1起、死亡1人),物体打击(4起、死亡3人),高处坠落(8起、死亡7人),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触电(1起、1人),其中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涉及龙华区住建部门,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涉及琼山区住建部门,起重伤害1起(死亡1人)和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涉及美兰区住建部门,物体打击2起(死亡2人)、高处坠落3起(死亡2人)、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和物体打击1起涉及市住建部门,高处坠落1起(死亡1人)、触电1起(死亡1人)涉及市市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轻工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机械伤害)。与2020年同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100%;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起、2人。其中机械伤害的1起(死亡1人)涉及农业农村部门,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涉及市市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商贸事故4起,死亡4人。与2020年、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4起、4人。该4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机械伤害2起(死亡2人)、触电1起(死亡1人)、车辆伤害1起(死亡1人)。其中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涉及国资委。
  工商贸其他事故5起,死亡5人。与2020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起、下降16.7%;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7%,死亡人数持平。该4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物体打击1起(死亡1人)、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触电1起(死亡1人)、机械伤害1起(死亡1人),其中高处坠落1起(死亡1人)涉及商务部门,触电、机械伤害和高处坠落1起(死亡1人)涉及住建部门。
  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0年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60%、71.4%;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由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人。该2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车辆伤害和触电,车辆伤害(死亡1人)涉及园林环卫部门。
  道路运输事故21起,死亡20人(其中农业机械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0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2人,分别下降30%、9.1%;与2019年同比减少32起、17人,分别下降60.4%、45.9%。
  火灾事故2起,死亡1人。与2020年 、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起、1人。该2起事故涉及消防救援部门。


  (二)12月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0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3起、3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该3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高处坠落2起(死亡2人)、触电1起(死亡1人)。
  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0年、2019年同期相比,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2起事故类型分别属于机械伤害(死亡1人)和车辆伤害(死亡1人)。
  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与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200%;与2019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均持平,死亡人数减少4人、下降40%。
  三、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全年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9起,死亡8人)。与2020年同比减少2起、3人,分别下降12.5%、18.8%;与2019年同比减少11起、4人,分别下降44%、23.5%。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1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4起,死亡4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与2020年同比减少6起、4人,分别下降33.3%、26.7%;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7人,分别下降40%、38.9%。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起,死亡10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轻工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5人)。与2020年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57.1%、100%;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8.3%,死亡人数增加4人、上升66.7%。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7起,死亡6人;轻工事故1起,死亡1人;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0年同比增加2起、1人,分别上升16.7%、8.3%;与2019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3人、上升30%。
  美兰区14起生产安全事故中,有2起属于桂林洋开发区,均为建筑施工事故(死亡2人)。2020年同期,美兰区12起生产安全事故中,有2起属于桂林洋开发区,死亡2人。
  (二)12月份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商贸事故。与2020年同期相比均持平;与2019年同期相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50%。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0年、2019同期相比均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3起、3人。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商贸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0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4起、4人;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2起、3人,分别上升200%、300%。
  龙华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与2020年、2019年同比,较大事故起数均减少1起。
  五、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依然严峻复杂
  2021年度,虽然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2020年、2019年同比均“双下降”,但是亡人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亡人比例越来越大,20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1起,死亡47人,只有4起事故没有亡人;2020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3起,死亡48人,有12起事故没有亡人;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1起,死亡51人,有26起事故没有亡人。
  (二)道路运输事故逐年下降,但总量仍然较大
  2021年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1起、死亡20人,分别占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的41.2%、死亡人数的42.6%。其中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闯红灯、行人违规横穿马路等行为较突出,货车、水泥罐车、渣土车、面包车等车辆严重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自卸车、中大型普通客车、厢式货车等仍是事故主要车型。
  (三)建筑施工事故占比较高,形势不容乐观
  2021年度,建筑施工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比仅次于道路运输事故,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事故类型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为主。从发生时间上看较为集中,主要发生在2、3、4、8、9、10月份,多发生在春节后复工和高温天气两个时间段。
  (四)事故发生行业较往年增多,暴露问题不容忽视
  农用拖拉机交通事故、垃圾清运车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多年未发生,今年均发生亡人事故,其中发生的存储仓库火灾和电动自行车火灾产生较大影响。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物业维修等今年以来均发生多起事故,涉及住建、商务、市政(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
  (五)岁末年初事故呈现反弹上升,需要时刻警惕
  第一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8人,分别占全年总数的15.7%、17%;第二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起、死亡8人,分别占全年总数的19.6%、17%;第三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死亡14人,分别占全年总数的29.4%、29.8%;第四季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8起、死亡17人,分别占全年总数的35.3%、36.2%,事故多发生在三、四季度,尤其集中在9、10、12三个月份。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海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党政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督查指导,真正把安全生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是各区、各开发区要切实担当起属地监管职责,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抓紧对当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组织力量深入属地、深入基层进行拉网式安全督导检查,将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是交通、住建、水务、商务、农业农村、市政、消防、交警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对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摸排查清重大风险隐患点,集中力量进行整改,采取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协调联动,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化解风险隐患。
  四是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检查,加大对企业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各类企业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升监管效力
  推动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顺畅,加强联动,切实把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融合,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强化执法实效,发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有力震慑作用。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及时处理各单位抄告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各相关单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同时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严管重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加强分析研判防范安全风险
  各区(含开发区)要对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分析研判;住建部门要对事故多发类型分析研判;交警部门要对事故多发路段、多发车辆类型、多发时间段等分析研判;消防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火灾、物流仓库火灾等今年火灾多发行业分析研判;商务部门要对空调安装、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风险点分析研判;市市政部门要对如何加强监管与执法的协调联动分析研究,采取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协调联动,互相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加强源头治理切实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各区(含开发区)、交警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驾驶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频次,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和电动车改装等行为。各区(含开发区)、交警、交通港航、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强化源头治理,深入货运、搅拌站等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坚决杜绝各类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区(含开发区)、消防救援和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城、城中村、群租楼等消防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摸清底数,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扭转建筑施工事故多发态势。
  (五)采取“四个一”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各区要对属地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一次集体谈话提醒,强调岁末年初绝不能有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始终绷紧安全之弦,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二是各行业监管部门对所监管的企业、单位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强化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全责、亲自抓,坚决防止事故发生。三是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春节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坚决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人人抓安全”和“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的良好氛围。四是各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所监管的企业、单位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以点带面,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年底不发生事故。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涛,电话:686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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