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3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扎实开展“预防事故全员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不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抓好春节、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消博会、“五一”和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全力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兼顾游乐设施安全、仓储物流和建材行业、预防非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事故、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上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为准)15起,死亡14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4起、5人,分别下降21%、26.3%。


  (二)6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6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6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2起、2人,均上升50%。


  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上半年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业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该3起事故类型均属于高处坠落,其中涉及市住建部门的建筑施工1起、死亡1人;涉及琼山区住建部门的建筑施工1起、死亡1人;装饰装修业1起、死亡1人。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物体打击,为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33.3%。1起事故类型属于高处坠落,为空调安装,涉及住建部门、商务部门;1起事故类型属于车辆伤害,为汽车修理与维护。
  道路运输事故8起,死亡8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4起、4人,均下降33.3%。
  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上升至1起,死亡人数持平。


  (二)6月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该起事故类型均属于高处坠落,涉及琼山区住建部门。
  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高处坠落,为空调安装。
  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33.3%。
  三、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上半年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秀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1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火灾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33.3%、66.7%。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3起、3人,均下降60%。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1起、1人,均下降25%。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为装饰装修;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为空调安装;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减少2起、2人,均下降28.6%。
  高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建筑施工事故。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桂林洋开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均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起、2人。
  综保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6月份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琼山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其中建筑业事故1起、死亡1人;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1人,均上升50%。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其中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为空调安装;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2起、2人。
  桂林洋开发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为道路运输事故。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四、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与2022年同期相比持平。
  五、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一)安全生产月“不安全”。6月份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安全月的第10天全国各地就发生了连续10起事故,造成40人死亡,6人受伤。我市仅6月份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占上半年事故起数的40%,与去年当月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上升”。桂林洋开发区上半年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双上升”。事故仍然集中在道路运输、建筑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非建筑施工领域的装饰装修、空调安装等涉高空作业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反映出属地、部分行业部门和企业检查只是抓表面、满足于频次要求,培训只是抓形式、满足于人数场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触及到“灵魂”,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培训没有真正落实到一线员工。
  (二)事故发生行业较为集中。从今年发生的15起生产安全事故来看,8起为道路运输事故,2起为建筑业事故,1起为非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1起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为其他事故,1起为火灾事故。事故多发高发行业仍然为道路运输事故,尤其是涉及网约车、出租车的事故近三年呈上升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非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苗头又开始显现;其他行业事故呈现零星散发,其中汽车修理与维护行业和仓储物流等行业连续2年发生事故。反映出属地、部分行业部门和企业思想麻痹大意,认为多年不发生事故就不会发生事故,疏于管理,放松对危险因素的重视,进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三)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今年以来,我市针对事故易发多发和重点行业领域,先后开展仓储物流和建材行业、非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游乐设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加油站、瓶装液化石油气等6个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治理、城镇燃气、自建房等治理,近期又陆续开展新一轮醇基燃料整治、炉具安全检查、电气焊作业检查等专项整治。全国、全省和我市各类安全风险正处于集中爆发期,各类风险交织叠加,而各专项整治中还存在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个别单位、部门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等问题。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认识,全面压实各方责任。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基本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坚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瞄准重大环节、重大部位和短板弱项,聚焦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化品、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火灾、琼州海峡、自建房等重点领域,持续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责任体系,切实把责任落实到社区、村居、网格员等“最小单元”,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采取有效措施严密防范,认真抓好事故防范工作。进一步推动各方面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提升应急能力,夯实筑牢全社会安全生产基础。
  (二)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根据国家和省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第一阶段企业自查任务已经完成。今天省安委办评估组已经对我市开展第一轮评估,此次评估主要查看前期工作开展情况。8月份和10月份将开展2轮评估,后两轮评估的重点是找问题、查隐患。各区和市级各专班要充分发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牵头抓总作用,综合运用督查督办、提示提醒、联合检查等方式,推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落实工作任务。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统筹兼顾,持续开展各专项排查整治。要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各区(含开发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全覆盖开展逐一排查,建立整改清单台账;强化液化气钢瓶二维码更新和管理,推动更新使用不锈钢波纹管,确保用气安全。要强化新一轮道路交通三年攻坚战行动。今年以来,道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频发,占全市事故起数的53%,且有快速增加的态势。要强化十二类车辆的监管力度,交通、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运输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遏制多发高发势头。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海e行”电动自行车信息化管理系统作用,从源头上控制违法违规改装车辆行为;属地政府要突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坚决防止再发生亡人火灾;交警部门要加大对违规改装上路电动自行车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各部门要建立全周期、全过程、全覆盖的“闭环式”监管体系。要继续开展医疗机构消防等各类隐患整治。5月20日,国务院督导组对我市开展督导检查,深入医院和养老机构对复杂敏感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等问题开展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市卫健委要举一反三,紧盯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在前期开展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一次“回头看”工作,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要抓好醇基燃料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市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醇基燃料供应、运输和使用安全隐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关注非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坠落事故。当前是各类装饰装修、空调安装等经营旺季,要按照3月份整治要求,持续开展整治,严把源头关,严格禁止无高空作业证等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严厉打击售卖假证等违法行为。
  (四)强化警示宣传教育培训。要持续巩固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效果,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 等媒介,制作宣传海报和宣传小册子,面向市民、“六小”门店店主、企业和一线工作人员,构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展社会监督作用,落实举报奖励政策,鼓励“内部吹哨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行动。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用好各类典型案例警示效果,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涛,电话:686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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