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作人员和市民自查(通用版)

一看:

室内停放场所是否防火分隔。

一查:

室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楼梯是否采用实体墙进行完全防火分隔。

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人员住宿、生活等区域是否进行完全防火分隔。不得使用木板、夹心泡沫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分隔。

↑室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未进行防火分隔的情形

↑有效进行防火分隔、充电场所单独设置的情况

二看:

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进楼入户。

二查:

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占用、堵塞通道的情形

↑电动自行车违规入户在楼道充电

三看:

智能充电设施。

三查:

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应安装具有定时断电、自动断电保护、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

↑室内设置智能充电设施的情形

↑室外智能充电装置的情形

四看:

是否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四查: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需安装24小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应安装在不受火灾影响的区域,管理人员要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在充电场所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管理人员落实监控系统值班值守制度

五看:

飞线充电。

五查:

现场检查充电接线情况。很多车主为图方便从楼上甩一根长线到一楼或室外直接充电,这样的充电方式可能导致线路发生火灾或触电危险;其次检查插座“一带多”“插座接插座”的情形,即一个插排上插上多个充电器给电动自行车充电、一个插排连多个插排接线的情况,均不符合充电安全要求。



    
    

↑飞线充电、一带多、插排连插排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充电线路正常连接

六看:

是否设置技防措施。

六查: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要设置简易喷淋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技防措施,并确保管网内水压、水源充足。



↑喷淋系统设置标准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有消防设施

七看:

防火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七查:

电动自行车棚的凸出场地外缘(含防风雨棚)应与相邻建筑的外墙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应毗邻建筑的外墙门、窗、洞口等开口部位及安全出口。如确有困难需贴邻建造的,车棚外缘与建筑外墙上设置的门、窗、洞口之间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米;距离不足时可在车棚与门、窗、洞口之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如加设防火隔墙进行分隔等,减少火势向建筑蔓延的风险。

↑充电区域凸出边缘与门窗洞口安全距离

↑贴邻建筑外墙无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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