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威委员《关于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四难”的建议》(296 号)已收悉。我局认真研究,现将协办情况函复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经市政府同意,2023 年 11 月 24 日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海安委〔2023〕10 号),切实解决了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空白,促进新兴行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完善责任链条,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了监管合力,齐抓共管、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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