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版)是海口市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共计7章。以下是其核心内容解读: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修订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按社会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级)、较大(三级)、一般(四级);社会安全事件分级另行规定。 市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响应。 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支撑性文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 在市委领导下,市政府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市设立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相应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区级指挥体系结合属地实际,对突发事件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当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有关工作。村(社区)依法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协助上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建立专家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三、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登记制度,掌握风险动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从源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城乡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打牢风险防控基础。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资源,建立预警制度,分四级(红、橙、黄、蓝)发布预警。 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关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快速获取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向所在地党委、政府或者其相关部门报告,并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续报。 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和应对工作。采取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的措施,并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根据现场处置救援情况,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处置救援。 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和建立舆情处置机制。负责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结束后,依照“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结束响应。及时对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尽快修复被损坏的公共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 四、应急保障措施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保障的职责分工和发展方向,细化了应急队伍保障、财政经费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等14大类应急保障措施。 五、预案管理 依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对预案规划与编制、审批与衔接、备案与发布、宣传培训与演练、评估与修订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与要求。 六、责任奖惩 对失职渎职者追责,对贡献者表彰。 七、附则 明确了解释权和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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