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址为http://www.haikou.gov.cn或http://yjglj.haikou.gov.cn;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查阅。该查阅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5047室;开放时间:0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联系电话:0898-68650576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栋南楼5楼;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898-68723819。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

书面填写《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海口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也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海口市应急管理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海口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haikou.gov.cn/xxgk/xxgksq/zxsq/。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附件: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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