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全市“村自为战”工作能力,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村自为战”工作宣传视频制作,邀请符合条件的技术支撑单位参加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制作“村自为战”工作宣传视频,时长十五分钟。 (二)统筹策划、导演、场景设计及拍摄脚本撰写。 (三)现场拍摄、后期视频制作、解说及包装。 根据“村自为战”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拍摄制作内容,画面清晰,解说流畅、生动。 二、费用预算 人民币10万元以内,报价要求明细清楚,定价合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遴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一)本项目报价一览表。 (二)本项目工作方案。 (三)近三年(2023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的同类业绩材料证明。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法人授权委托书(若由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事宜,需明确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并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提供参加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八)提供在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提及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九)其他本询价中提及的、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仅需1册) 五、提交材料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提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长滨三路市公安局主楼5楼509室 六、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6年7月3日17:00,逾期递交材料的,不予接收。 (二)联系人:丛先生;电话:17389849327。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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