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琼应急〔2020〕10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聘请服务机构,提供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传输专线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提供海口市5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控数据传输专线网路,专线带宽50M以上,要足够支持每家企业至少5个摄像头监控视频的高清上传。

二、相关要求

(一)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合同签订后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提交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同类项目业绩(供参考)。

(三)本项目工作方案及报价(含税)。

四、提交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邮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现场提交(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46室 ,邮编:570135)。

五、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上午12:00。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98-68614852。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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