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根据《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接入工作的通知》(琼应急〔2020〕105号)要求,现面向社会聘请服务机构,承办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据传输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一、工作内容
海口市8家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监控系统网络服务,电路速率50M以上,带宽要足够支持每家企业至少5个摄像头监控视频的高清上传。
二、相关要求
(一)诚信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合同签订后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提交内容
(一)单位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二)同类项目业绩(供参考)。
(三)本项目工作方案及报价(含税)。
四、提交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邮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或现场提交(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楼南楼5046室 ,邮编:570135)。
五、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12:00。联系人:朱先生,电话:0898-68723823。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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