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3年第一季度,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扎实开展“预防事故全员安全教育第一课”活动,不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突出抓好春节、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强化游乐设施安全、仓储物流和建材行业、预防非建筑施工领域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等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基本情况
  (一)第一季度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录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为准)5起,死亡5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二)3月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二、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石油天然气、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水上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渔业船舶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一)第一季度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高处坠落,涉及市住建部门。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物体打击。
  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1起、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上升50%。


  (二)3月份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高处坠落,涉及市住建部门。
  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该起事故类型属于物体打击。
  三、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第一季度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美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持平。
  高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秀英区、琼山区、综保区、桂林洋开发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3月份各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龙华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高新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2022年同期相比由无事故起数、无人员死亡上升至1起、1人。


  四、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与2022年同期相比持平。
  五、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
  (一)事故指标处于“临界点”
  一季度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均持平,虽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在省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范围内,但个别区和个别行业事故仍然多发高发。3月1日至4月15日为我市安全生产敏感期,但在3月19日至21日三天时间内,接连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给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被动。
  (二)事故诱发因素“叠加”
  进入第二季度,即将迎来旅游旺季,各类会议会展、演唱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增多,人流、车流骤增,加之高温、强对流天气等恶劣天气影响,各类新产业新业态的不断出现,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极易诱发各类事故。
  (三)道路运输事故数仍然处于“高位”
  第一季度发生的5起生产安全事故中,3起为道路运输事故,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的60%,事故多发车型仍以厢式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电动自行车、无牌三轮车等车型为主。同时,随着网约车数量的增多,近两年网约车等营运车辆亡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不断上升。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坚决压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各区(含开发区)、市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海口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分管领导要及时提醒本区、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工作清单,率先垂范,以此带动各级自觉落实责任,形成“上下”呼应、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行业主管部门要真正理解“三管三必须”原则要义,进一步压实责任,遇到新产业新业态,要主动靠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合力消除监管盲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抓住企业法人、总经理等“关键少数”,多提醒、督促、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安全意识。执法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把握柔性执法和刚性执法界限,发挥执法利剑作用,形成强大震慑力,使企业不敢违、不想违、不能违,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建筑工地隐患排查整治,结合近期在建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和建筑施工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住建部门要针对建筑施工领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火灾等易发多发事故类型,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整治。市道安委要强化道路交通源头治理,对十二类营运车辆企业开展明察暗访、集中约谈和法制宣传教育,严查酒驾、醉驾、超载等违法行为。突出消防设备设施、应急通道、电动自行车火灾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紧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检查,严格规范停放充电场所标准,疏堵结合消除充电、非法改装等引发火灾隐患。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危化品、非煤矿山管理措施。全面排查整治涉燃气场所安全隐患,加强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从严打击“黑网点”“黑瓶”“黑气”问题,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三)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整治。3月22日,市安委办结合第二季度安全生产特点,提前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仓储物流和建材行业、非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两个专项整治,各区(含开发区)、市有关部门要统筹好两个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打破进入事故高发期就会事故多发的规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打赢事故高发期攻坚战,有效减少事故发生。为确保整治效果,市安委办下一步将派出若干督导组,开展两个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联系人:刘涛,电话:6864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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