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海娜代表:
  您《关于发展民间应急救援队的建议》(第86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我国应急救援力量是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专业救援队伍、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建设体系。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应急管理综合水平的重要环节。《海南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在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建设各级各类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逐步建立项目化管理和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组织动员长效机制;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学校、医疗机构等,建设社会广泛参与、形式灵活多样的青年志愿者队伍和医疗志愿者队伍;支持具有资质的社会力量和机构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风险处置和灾后重建等工作。其中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的建设已纳入规划之中,目前我省已建成初具规模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10支、1500余人,涵盖了山地救援、水上救援、医疗救助等多个专业领域。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在我市抗台风等各项应急救援活动中发挥着不小的作用,支持民间应急救援组织的发展,是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是推动社会应急救援技能培训基地建设问题。消防救援机构是国家应急救援行动的主力军,均配套建有相应的应急救援培训基地,该类基地可以拓展功能,逐步适应社会应急救援培训需要,进一步整合共训共练资源,从技能培训、训练设施和物资器材等方面给予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支持。我局下一步将结合我市社会救援队伍现状和需求,与省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机构探讨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消防救援机构、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正在建设)等训练基地开展共训共练的可行性和操作性问题。
  二是实施海口市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测评和制定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相应补偿办法问题。目前在海口注册、登记的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有4支,自身专业和功能定位方面有些局限和单一。国家、省和我市目前还没有出台有关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测评相关规范和标准,我市暂时还不具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测评条件。下一步,我局将把相关建议报告省应急管理厅,探索出台有关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测评相关规范和标准问题;我局现正在起草《海口市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费用补偿办法》,“办法”出台后将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补偿机制。
  三是9958应急救援协作平台在政府网加挂链接问题。该平台是山东聊城蓝豹应急救援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于中国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的平台,属于民间社会组织性质。下一步,我局将探索在海口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加挂链接问题。
  以上需沟通、研究的事项,我局将尽快办理,一有结果,将及时向您反馈。再次感谢您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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