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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035644-8/2022-00543 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2-10
名  称: 关于加强海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队伍力量等有关事项的请示 发文日期: 2022-02-11
文  号: 海应局〔2022〕11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关于加强海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队伍力量等有关事项的请示

市政府:
    海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2009 年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队伍自建队以来,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队员实行24小时集中食宿。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森林防灭火的指示和决定,承担我市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任务;现有灭火装备器材均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拨为主。多年来,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调度下,高效、成功的处置全市近千起野外火情和多起森林火灾。2014 年8月,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先进集体”。
    2019年3月,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海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划转我局,海口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整体转隶我局管理。而市专业森林消防队自组建成立以来,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无专项保障经费等诸多问题,导致营房无固定场所、灭火装备落后、人员流动大,队伍无法按照新时期现代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
    一、基本情况
    (一)队伍现状。2009年3月25日,根据市政府第104期《市长办公会议纪要》(附件1)精神,海口市林业局组建了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定额20 人,无正式编制。
    (二)营房现状。由于无专属营房,该队伍组建之初,主要依靠租赁民房用于队员食宿和办公,2018年,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将海口市林业服务中心办公楼三楼空置的办公用房7间(面积244㎡)作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临时办公居住用房。现市林业服务中心小区面临改造,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也将再次面临搬迁。
    (三)装备现状。目前,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主要配备有森林消防车辆8辆,其中运兵车 5辆、供水车3辆(载水6吨1辆、载水1.5吨1辆、载水1吨1辆);高压脉冲水枪 5支、储汽式灭火水枪8支、背负式高压灭火水泵 5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8部、割灌机3部、油锯 7部等扑救装备机具。
    二、当前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建队规模不达标。海口市为国家Ⅰ级森林火险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现有林地面积约为134万亩,根据《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LY/T2246-2014)》(附件 2)“二类建队单位其管护森林面积3 万hm-10万hm,火险等级是Ⅰ、Ⅱ等级的,应组建50-100 人建队规模,而我市现有的20人市森林消防队伍,还与国家建队规模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区级未组建专业的森林消防队伍,发生森林火灾无法做到就近出动、就近指挥、就近扑救,易贻误战机,错过初起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小火易酿成大火。目前,我省东方市、五指山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均达到了30人专职森林消防队伍建制,并建设有专属营房。
    (二)经费保障不足。由于我市专业森林消防队无正式编制,目前只是将森林消防队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队伍日常训练、装备器材更新维护、通信、扑火机具燃料和人员被装等经费均未列入财政预算,导致队伍日常训练管理和扑火装备更新无保障经费。随着新时期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队伍正常运行、装备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资金等明显不足,已不能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要求。
    (三)车辆装备陈旧。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现有的5辆运兵车(均为09年至 12年车辆),其中2辆由于车辆技术标准不符合现行车辆年审标准,无法通过车辆年审检验(车辆已封存);其他3辆运行里程均接近30万公里,车况损耗老化严重,严重影响行车安全。3辆森林消防供水车由于车辆技术指标不符合现行车辆年审标准,无法通过车辆年审检验(车辆已封存),导致森林火灾扑救中无森林消防供水车辆可供使用,无法实现以水灭火优先的原则(附件5)。
    (四)灭火物资储备不达标。根据《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地市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300-500:人的物资,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的相关规定,由于受保障经费制约,森林防火队多年未进行灭火装备更新。目前森林防灭火储备物资仅能保障近50人的物资,其他便携式灭火水泵和风力灭火机等灭火机具均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灭火装备更新迫在眉睫。
    三、请示事项
    综上所述,我市作为国家Ⅰ级森林火险区,无论从人员队伍、灭火装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均严重不匹配。同时,森林消防与城市消防救援相比又有着其专业性,如果不给予加强和改善,一旦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将难以得到有效处置。现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配齐市、区两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2021年9月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沈丹阳常务副省长指出:“要将防火工作纳入‘林长制’和‘应急管理’考核重要内容,把防灭火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基础工作作为必考内容”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函〔2021〕361号)精神和《海南省林长制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相关规定,建议:1.在市级队伍现有基础上将市专业森林消防队人员定额扩充至30人,作为我市执行跨市县扑救森林火灾增援力量第一梯队(附件3)。灭火工作按照本级政府负责、分级就近出警、分级增援原则,组建各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五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2.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按照森林管护面积建制,建议秀英区、美兰区、琼山区按20人建制、龙华区按15人建制、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按 10人建制组建区级森林专业消防队伍(附件4),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支出。从而形成我市森林灭火工作分级扑救、多级增援、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3.按照2020年8月25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市森林防灭火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改变队伍“居无定所、训无场所”现状,稳定队伍灭火救援力量。
    (二)更新配备市、区两级森林火灾扑救专业装备。森林灭火装备是森林火灾预防、处理各项活动的基础资源,是森林火灾应急处置的物质保障。建议强化现代化森林灭火装备配置,市、区两级森林消防队按照森林消防特种车辆、通信指挥器材、灭火机具装置、野外生存用品四大类逐项、逐级配备到位。首次由市级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购置补充更新市、区两级专业森林消防队装备(详见附件6),以后按照装备使用年限及时更新和维护,所需资金由本级财产支出。
    (三)将森林防灭火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和《海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建议市财政每年将队伍日常训练、人员被装、装备更新和营房维保等纳入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同时,每年安排100 万元用于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并依据国家规定的储备年限及时更新。
    妥否,请批示。
     附件:1.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第104 期)
    2.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LY/T2246-2014)
    3.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加
    强地方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
    稿)的函
    4.海口市各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队等级及标准
    5.专业森林消防中队车辆装备设备配备标准
    6.海口市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车辆装备设备配备统
    计表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0日
    (此件不公开;联系人:杨丽,电话:68613387)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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