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海口市公共安全联动指挥中心

(一)负责协调进驻的联动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处理中心运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负责应急指挥和各类公共安全事件信息的汇总收集、分析,并向市应急办汇报,为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协同处理特殊、突发、应急和重大时间的信息和通讯技术保障。

(三)组织整合全市各类公共安全、社会管理信息技术资源。搭建我市公共安全信息化系统网络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

(四)负责进驻联动部门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

(五)为中心正常运作提供后勤保障和服务。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海口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一)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二)策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四)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和组织、策划重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工作。

(五)策划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影视、音像、广告、图片、画册、书刊等宣传品的制作、发放和推广安全文化宣传资料。

(六)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组织、安全生产信息情报交流和安全生产科学咨询服务及推广应用工作。

(七)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社会中介结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备注:职业健康的职责在2019年机构改革后已经划转市卫健委)

三、海口市地震监测中心

(一)承担海口市地震监测工作,制定短期与临震预报方案,建立和执行震情跟踪会商制度。

(二)承担本地区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和对可能发生的地点、时间和震级的预测;建立、维护和管理我市的地震监测台网。

(三)建立和执行各项地震观测项目的日常维护运行工作制度;及时报送地震监测信息,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安全和质量。

(四)负责地震宏观异常的落实和异常调查报告的编写与上报备案工作。

(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及时将震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现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六)负责形成震后地震趋势判定意见,向省级地震机构报告。

(七)负责对普遍有感地震的震后趋势判定和破坏性地震的震后地震趋势判定,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适时向社会公告。

(八)承担海口市的震情值班工作,负责市属各区地震部门的地震信息反馈系统的维护工作,指导各区的地震监测工作。

(九)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海口市地震设防中心

(一)负责海口市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报批阶段的抗震设防要求审查及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审核工作。

(二)负责海口市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海口市地震小区划工作的管理及成果应用的审核工作。

(四)开展海口地区地形形变、地面不均匀沉降的观察与测量工作;收集我市及邻区地震、地质。水文、测绘、地形、地貌等资料,在综合研究我市防震减灾的基础资料上,编制有关地震、地质图件,为城市规划建设、国土综合利用、中长期地震预报提供科学依据。

(五)开展防震减灾基础研究工作。

(六)承担建筑物、构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工作。

(七)开展危房、旧房及其他未采取抗震措施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调查;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现场考察、灾害调查、震后评估。

(八)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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