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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035644-8/2020-05128 分类: 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0-12-02
名  称: 关于2020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发文日期: 2020-12-02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关于2020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结

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审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工作,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自查自纠与整改,现就我局2020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明确范围,落实责任
    为规范局的行政行为,进一步落实审查规则,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我局立足全局,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明确了工作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明确了在2019年12月28日前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以及2020年1月起出台的政策措
    -1-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按照“主要内容与建立统一开庭、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等要求相低触的,按程序废止;部分内容相低触的,对相关内容予以修改;内容虽然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但符合《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例外规定的,可以保留,但要明确实施期限并在清理结果中说明”的总要求,分步组织实施,在规范增量政策的同时,坚持分类处理,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存量政策,通过依法审查,强化监督的做法,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把自我审查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加强社会监督和执法监督,及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按照省、市公平竞争审查的要求,建立了《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审查流程,成立了由局班子领导和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为成员的公平竞争审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不得出台没有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措施。我局在制定政策措施文件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过程中,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有关政策措施出台后,均按-2-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的监督。
    三、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按照《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抓好落实,负责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提出书面意见,实现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办公室把好公文审核关,对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而未审查的政策措施文件退回文件主办科室;所有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由文件政策起草科室出具公平竞争审查书面意见以后交由局政策法规和事故调查科进行复审才能发布。
    四、加强增量文件审查
    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本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本科室、本单位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按照《海口市应急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严格对照省、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有关公平竞争审查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2020年10月截止,目前审查由本局牵头起草制定的文件共计588件,经审查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含有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确保我局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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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有序清理存量和提高审查质量
    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特别是针对有无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需要尽快予以废止的、对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给予企业的优惠政策,以及部分立即终止会带来重大影响的政策措施,需要合理设置过渡期,留出必要的缓冲空间的情况等要求,对以前的政策措施文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梳理,共对478份发文文件中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内容进行清理,经查,以上政策措施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限制性竞争的内容与公平竞争的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解读。我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二)完善守信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与宣传,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与落实-4- 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
    (三)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规范政策措施起草行为,对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因失职渎职等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引起相应责任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四)审查措施落实到位。对以后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局将继续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公平竞争审查落实到位。
    海口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日
    -5-
关于2020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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