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防范化解石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6年4月,海口市防安委办对石材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排查,此次督导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冯梅仙带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各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专家参加。



通过此次督导工作发现以下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石材加工厂生产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未落实,未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对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二是未在生产中存在事故风险的场所、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志牌、未对生产场所的事故风险进行辨识,未对危害安全生产作业现场、生产设备进行检查,未实施采取消除事故风险措施;三是作业车间内的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有物料堆积;四是检查的企业未能出示特种设备,如起重机械(3吨行吊)登记证、检测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五是企业存在切割机的安全防护装置(防护罩)拆卸后未及时恢复,不能有效阻挡碎屑飞溅、存在行吊吊钩防脱扣装置损坏,未及时修复。六是移动手持工具(角磨机、照明)临时用电,未做二级保护,乱搭乱接。

 (二)外委外包安全管理不合规。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落实外委外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漏洞明显。

(三)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短板。相关部门对石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力度不足,检查频次、覆盖范围、隐患排查深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整治企业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行业常态化监管合力不足,监管效能有待提升。

 (四)行业自律作用发挥不充分。海南省石材协会未切实履行行业自律管理职责,对会员企业安全生产约束、指导、督促不到位,未有效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生产现场私拉乱接电线、物料堆垛超高、堆放不规范等违规问题屡禁不止,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督导组要求:各区(开发区)、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联动,切实把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要强化督导问效,对隐患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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