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水域保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应该达到哪些要求?8月12日,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海南省城乡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发布,旨在统一全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建立贴合海南热带海岛、旅游淡旺季特征的弹性作业体系。 《标准》涉及道路清扫保洁、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水域保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以及粪便收集和运输,适用于指导全省城乡环境卫生作业和管理工作。 此次出台的《标准》对道路清扫保洁范围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道路保洁作业标准、保洁作业要求等内容;对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质量要求进行了调整,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相关内容和水域保洁质量要求等。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标准》有助于补齐自贸港高端对外场景、内陆水域、垃圾分类等环卫管理短板,统筹陆地与水域环卫一体化管理,规范环卫市场化运营、行业监管考核,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精细化水平,助力海南自贸港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让群众享受到更加美丽整洁、舒适宜居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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