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现将《“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附件:《“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在前期督查各区(含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市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指导市有关部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属地间的监管衔接,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9年9月4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人员
(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二)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全体人员。
三、督查对象
(一)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及其监管的企业;
(二)市属国有企业;
(三)前期督查发现问题的区(含开发区)和企业。
四、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二)市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以及部门与部门间、部门与属地间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衔接情况;
(三)“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工作部署开展情况;
(四)《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19〕5 号)、《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迎大庆保平安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安委〔2019〕6号)、《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安委办〔2019〕65号)、《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孔明灯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海安委办〔2019〕97号)、《海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涉电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安委办〔2019〕92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236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259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邮轮海上游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256 号)、《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函〔2019〕254 号)等落实情况;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落实情况;
(六)对前期督查各区(含开发区)和企业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五、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资料;
(三)座谈交流;
(四)随机现场抽查企业。
六、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每周制定督查计划,统筹安排好督查工作。
(二)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回头看、通报等形式督促市有关部门和企业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督查资料收集,为迎接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做好准备。